6 — ,填筑地基工程
!
—。。
6.1《 一般规定
】
—6.1.1 — 填:。筑地基设计前应取】得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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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当?地气象、《地形、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防洪、建设》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等基本资料;
!
,
,。
》 2: 分?。期施工或改(扩)建!工程应具备已—建高填方工程—现状及使用情—况等资料《;,
《
3【 土石方料源【勘察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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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条件和地方工】程经验?。等资料?
6.】1.2 填—筑地基应结》合地势设计》、建设场地分区【对土:石方填筑和地基压(!夯)实以及质—量检验和监测—等进行设计
!。
6.1.3 !填筑地?基施工应建立现【。场试验?室对填筑材料取样】进行填料性质、颗粒!分析、击实等试验
!
:
6.》1.4?。 , 填筑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仪器埋【设与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埋设仪器和!测,量标志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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