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 浸没评价
!
,。
D.0—.,1 浸《没评价按初判、复判!两阶段进行
—
》D.0.2 根据!地质:测绘结?果、拟建水》库水位情况或渠【道水位情况进—行浸:没可能性初》判
】 ?初判认定的不—可能浸没地段—。不,再进行工作》。。初,判认定的《可,能浸没地段》应通过勘探》、试验、观》测,和,。计算确定浸》没,范围和浸《没程度?
》
D:。.0.3 》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浸没地段
】
? 1 》 库岸或渠道由相】。对不:透水岩土层》组,成的地段
!
2 与!水库无直接》水力联系的》地,段被相?对不透水层》阻隔且该相》。对不透水《层顶部高程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被,有,经常水流的》溪沟阻隔且溪沟【水位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
?
3】 渠道周围地下】水位高?于渠道?。设计水位的地—段
—
D.0.》4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段:
— 《1 处于》湿润性?。。气候:区,降水量?大径流条《件好
【
《 2 《地,下水矿化度》较低
《
— 3 表层【黏性土较薄下部【含水层透水性较【。强排泄条《件较好
】
? 4 排水设施!完善:
—D.0?.5 判》别时应确《定该地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当预测的蓄水—后,地下水埋深值小于临!界值时该地区应判定!为浸没区
【
D.0.6】。 , 初判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可按式】。(D.0.6)确】定
?
H》cr=Hk+—ΔH ! (D.0.6)】
,
《
式:中 : Hcr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m);】
《
Hk!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m);
】
】 ΔH安》全,超高值(m)对农业!区该值即《根系层?的厚度;对》城镇和居民区该【值取决于建筑物荷载!、基础形式、砌置】深度
【
D.0.7 】复判时农作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
1 】 对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地下水矿化度—。和表部土层性质确】定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2 对!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现有农】作物种?类确定?适于农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 ,。3, 在确定上述两种!地下:水埋深临界值时【应对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部!门和农民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需要开挖试—坑验:证,
《
D?.0.8 —。复判时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 ? 1 居住环境】标准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表土—层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2 建筑物安全】标,准当勘探、试验成果!。表明现有建筑—物,。地基持力《层在:。饱和状态下强度显】著下降导致》承,载力不足或沉陷值显!著增大超出》建筑物?的允许值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该类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加,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3 上述》两种情况《。确定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要【根据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地基持力》层,情况、冻结层深【度以及当地现有建筑!。物的类型、层—。数、基础《形式:和深度等《确定根据需》要进行?开,挖,验证地基持》。力层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黄土、?淤泥、软土、膨胀】。土等地层持力层在含!水率改变下的变形增!大率及强《度,降低率等
》
D—.0.9《 当?复判的浸没区面【。积较大时宜按—浸没影响程度划【分为严?重和轻?微两种浸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