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浸没评价
】
?
D.0.1! :浸没评价《按初判、复判两阶】段进行
!D.0.2 【根据地质测绘结果、!拟建水库《水位情况《或渠:道,水位情况《进行浸没可能性初判!
《
—初判认定的不可能】浸没地段《不再进行《工,作初判认定的可能】浸没地段应》通过勘探、》试验:、观测和《计算确定《浸,没,范围和浸没》程度
《
:
D.《0.3 《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浸没地段】
【 1 库岸】或渠道由相对不透】水岩土层组成的地】段
?
《 《2 ?与水库无直》接水力?联系的地段》被,相对不透水层阻隔且!该相对不透水层顶】部高程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被有经常!水流的溪沟阻隔且】溪沟水位《高于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
! ?3 渠道周围【地下水位高于—渠道设?计水位的地段
!
:
D.0.4 】初判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地—段可判定为》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段
!
【 1 处—于湿:润性气候区降水量大!径流:。条件好
】。
2 】地下水矿化度较低】
— 《3 表层》黏性土?较薄下部含水层透水!性较强排泄条件较好!
?
《 4《 排水《设施完善
】
D?.,0.:5 判别》时应确?定该:地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当预测的《蓄水后地下水埋【。深值小于临界值时该!地区应判定为浸没区!
,
D.0】.6: 初判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可按式《。(D.0.6)确定!
《
Hcr=Hk+!。ΔH ! (D?.0.6)
】
式中 H】cr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m【),。;
】。 ? Hk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m);】
【 : Δ?H安全超《。高值(m)对—农业区该值》即根系层的厚—度;:。对城镇和居民—区该值?取决于建筑物荷载、!。基础形式《、砌置深度
!
D.0.7 !复判:时农:作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1】 对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地下》水矿化度和表—部土层性质确—定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2 】 对不?可能次生《盐渍化地区应根【据现有农作物—种类确定适于农【。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
《。 ? 3: 在确定上述两】种地下水埋深临界值!时应对当地农业管】理部门、《农业科研《部门和?农民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根》据需要开挖试—坑验证
《
D.【0.8 《 复判时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
《 1 居住!环境标准《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表土层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2! :建筑:。物安全标准当—勘探、试验成果【表明现有《建筑:物地基?持力层在饱和—状态下强度显著下】降导:致承载?力,不,足或沉?陷值显著增大超【。出建筑物的允许值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等于该—类建筑物的基础砌置!深度加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
】
— ?3 上述两种【。情况确定建筑物区】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要【根据表层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地基:持力层情况》、冻结层深度以【及当地现有建筑物的!。类型、?层数:、基:础形式和《深度:等确:定根据?需要进行开挖验证】地,。。基持:力层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黄土、淤《泥、软土、》膨胀土?等地层持力》层在含水率改变下】的,。变形增大《率及:强度降低率等
【
:
D《.0.9 当复】判的浸没区面积【较大时宜按》。浸没:影响:。程度:划分为严重和轻【微两:种浸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