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 ! 灌: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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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7.1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6【。.13.1~—6.1?3.:。3,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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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2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渠道纵横—断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建筑《物场地平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1500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方案渠系建筑物【。及其配套建筑物布置!。地段
】 2 【开展物探工作探测地!层结构、覆盖—层厚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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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渠线勘察以》。钻孔、坑探为主沿】渠线的?勘探点间距宜为【200~500m勘!探深度宜进入渠底高!程以下不小于5m控!制性钻孔孔》深根据需要确—定;建筑物场地钻】孔应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布置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能揭穿主》要,持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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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和现场【原位测试相结—合每一工程地质分】段各主要岩土—层,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少,于,12组特殊性岩【土应根据其特—性进行?专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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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根【据需要可进行抽水、!压水、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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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3【 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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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明与灌区建—设有关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 2 — 查明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
! 3 《查明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地质?建议:。。
】 4 》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应!建立数值模型—预,测不同开采条件下的!。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的变化计—。算,。和评价补给量—确定允许开采量提】出地下水水源—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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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4 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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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进行物探—工作调查主要含【水层和?隔水层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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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地《下水源地勘探以【水文地质《钻孔为?主土壤改良》水文地质《勘探以浅孔和试坑】为主坑?、孔:数,。量,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
》
? 4 》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及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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