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环境监测
10.0.1 橡胶工厂应监测废气、废水和噪声。
10.0.2 废气监测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生产车间除尘系统排放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臭气的排放浓度;
2 生产车间废气排放系统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甲苯及二甲苯、氨、臭气的排放浓度;
3 厂界的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臭气的浓度。
10.0.3 废水监测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废水排出口:流量、pH值、总悬浮物(SS)、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石油类、动植物类、氨氮、总锌。
2 雨水排出口:流量、pH值、总悬浮物(SS)、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石油类。
10.0.4 噪声监测项目应包括厂界周围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
10.0.5 橡胶工厂建设项目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