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传输系《。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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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计《算机网?络,信,号,、计算机《显卡输出信》号及视频信号—。的接入与传输—应满足数据、图形】、图像等显》。示质量?的设计要求
】
4.3.2】 传输系统传【输信号应稳》。定、准确、安全、】可,靠
4.!3.:3 ?传输系统采用—计算机网络信号为】主用的显示方—式时不应影响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应符合兼—容性、安全性等【的规定
!4.3.4 — 传输系统应选【用有线传输》方式
4!.3.?5 传输线缆的防!护层应适合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
4.3.6! 计算机显卡输】出信号的《传输:方式与布线》应根据信号分—辨,力与传输距》。离确定并宜符—合表4.《3.6的《规定
】表4.3《.6 计《算,机显卡输出信号的】传输方式《与布线?要求
【
—
4.3.7 模!拟视频?信号应采用视频同】轴电缆传输
】
4.3.8】 :数字视频信号(I】P网络)应采用超】5类或以上》等级4对对绞电【缆
4】。.3.9 》 ,。光缆应根据网络【。传,输,速率确定《选用单?模光缆时传》。输距:离不宜大于》10000m;选】用多模?。光缆时传输距离宜】小于20《00m
《
?
:4.3.10—。 传输电》缆与其他线路—共沟敷设《时其最小间距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
【
》表4.3.10 】 传输电缆与—其他线?路共沟?的最:小间距
《
《
4】.3.?1,1 : 室内?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在新建的建筑!物内要求管线隐蔽】。。的电:(光)缆《应采用暗管敷设
】
】 ,2 改、》扩,建工程使用的—电(光?)缆可采用沿墙【明敷:
—。 , 3 —视,频传输信号》。电缆和电力线—缆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3m交!叉敷设?宜成直角;与—通,。信,线缆平行或交叉【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0.1—m
》
》 ,4 建筑》物内传输《电,(光)缆暗管敷设】时传:输电:。(光)?。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的有关—规定
《
,
:
5 】建筑物内《传输电(光》)缆暗?管,敷设时传《输电(光)》缆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
》
表4—.3.1《1 传输》。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
《
,
】4.3.12 】室外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采用通信管道敷!设,时不得?与通信电缆共用管孔!
—。 2》 线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线缆【进入建筑物后线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
》
?
4.3.13 !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采用非【屏蔽线缆穿金—。属保护管《或在:封闭的金属》线槽内敷设时应为】。0.8?m;:直接敷设时应大于1!.5m
—
【2 采用屏蔽【线缆宜大于》0.8m
!
4.3《.14 《 敷设电缆时—多芯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20》倍
—
4.3《.15? 线缆槽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50?%线缆穿管》敷设:截面利用率不—应大于?40%?
—4.3.《16 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电!缆垂直?。。排列或倾斜坡度【超过:45°时电缆应牢固!固定在每个支架上
!
:
2】 , ,电缆水平排列或倾】斜坡:度不超过4》5°时?电缆应每隔1~2个!支架:牢固固定
!
, 3 — 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电缆应牢【固固定
【
4.3.17 ! 下列情况应加装】接,线盒或?拉线盒?加,装位置应便于穿【线
《
1】 :对于无弯管》路管路长度每超过3!0,m时加装《一个
! 2《 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一个转弯管路】。长度每超过20【m时:加装一个《
— 3 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两个】转弯管路长度每【超,过15m时加—装一个
! 4》。 两个拉》线点之间有三个转弯!。。管路长度每》超过8m时加装【一个
4!。.3.18 在】管线转弯处或直【线,距离每?隔1:.5m处应设固定】线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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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 ?。 垂直敷设的线【管应按穿《入导线截面积的大】小每隔10m加【装,一个固定穿线—的接线盒并应—用绝缘线夹将—导线固定《在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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