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焦炉护炉铁件及操作平台
8.1 一般规定
8.1.1 本条文明确了焦炉施工的两种施工工艺。第一种施工工艺是传统的先砌筑、后立炉柱的焦炉施工工艺;第二种施工工艺是先立炉柱、后砌筑的焦炉施工新工艺。以下条文,凡未标注类别者,为两类均应执行之标准。
8.2 炉 柱
Ⅰ 主控项目
8.2.1 本条文是新增的控制项目,为了保证炉柱紧贴焦炉砌体,炉床的混凝土边缘不能凸出焦炉砌体。
Ⅱ 一般项目
8.2.5 采用先安装炉柱后砌筑施工工艺的炉柱安装时进行两次检查调整。第一次是在炉床浇注完、炉底砌筑前安装炉柱时的检查调整;第二次是在炉体砌筑到炭化室底,安装保护板前,对炉柱进行的检查调整。
8.2.6 本条文规定小保护板应紧贴焦炉砌体,防止炉体砖在烘炉时膨胀不一致。
8.3 小炉柱
Ⅰ 主控项目
8.3.1 本条明确了安装允许偏差的具体数值,便于检查。
8.4 保护板
Ⅰ 主控项目
8.4.4 本条文对焦炉砌体与保护板间密封填料的安装进行了严格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焦炉的密封性。
Ⅱ 一般项目
8.4.8 项次3:本条对采用先砌筑后安装炉柱施工工艺的保护板安装精度的允许偏差进行了修改,原规范保护板的间隙大于5.0mm,只有下限,没有上限,精度无法控制。为了便于精度控制和检查,现修改为保护板的间隙安装精度为0~+2.0mm。
8.4.10 采用先安装炉柱后砌筑施工工艺的保护板安装是在自由状态下安装,精度高,不存在加压紧固使保护板位置发生变化的情况。
8.6 炉 门
Ⅱ 一般规定
8.6.3 本条明确了炉门刀边与炉门框接触时允许的间隙范围和允许的间隙长度。炉门刀边与炉门框的接触间隙会影响到炭化室的密封性,所以对它的间隙加以控制。
8.7 纵、横拉条
Ⅰ 主控项目
8.7.1 本条文规定弹簧在出厂时给出压缩值,主要是为了在安装弹簧时,确定其在相同压力下弹簧的压缩长度。
8.7.2 本条规定了纵、横拉条的出厂后的局部变形,可以进行调整,满足安装精度和观感要求。
Ⅱ 一般规定
8.7.5 本条增加了上部拉条安装中心的允许偏差,保证拉条的直线性,确保弹簧压缩值的真实性。
8.8 机侧和焦侧平台
Ⅰ 主控项目
8.8.1 机、侧平台按各种不同类型的焦炉上使用不同结构形式。目前国内新建的一些7.63m焦炉机、焦侧平台采用了混凝土结构。当采用钢平台时,执行本规范。当采用混凝土平台时,采用相关现行混凝土结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