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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