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机体钢构架
一般项目
16.3.1 机体钢构架安装后,应对走行装置安装精度进行复测,其允许误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6.2.3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2.3的规定。
16.3.2 组装用连接螺栓应紧固,并应有防松焊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6.3.3 机体钢构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3.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3.3的规定。
表16.3.3 机体钢构架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