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施 ?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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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普通减水剂】相容性的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进行
!。
,4.:。4.2 普通减】水剂掺量应根据供方!。的,推荐掺?量、环境温度—、施工要求的—混凝土凝结》时间、运输距离【、停放时《间等:经试:验确定不应过量【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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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难溶和不溶的—粉状普?通减:水,剂应:采用干?掺法粉状普》通减水剂《宜与胶凝材料同【时加入搅拌机内并宜!延长搅拌时间30s!;液体普通》。减水剂宜与拌—合水同时加入搅拌机!内,计量应准确减水剂的!含水量应从拌合【水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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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普通减】水剂可与《其他外?加剂复合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配!制溶液时《如产生絮凝或—沉淀等现象应分【别配制溶液并—分别加入混凝土搅】拌机内
!4.4.《5 ?早强型普通减水剂在!日最低气《温0℃~-5℃条】件下施工时混凝【土养护应加盖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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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 掺》普通减水剂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后应及!时抹压并应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潮湿终?凝后还应浇水—养护:低温环境施》工时应加《强保温?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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