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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余热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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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本》条对:。新建和扩建》水泥工厂余热发【电系统设计提—出了要求同步设【计或预?留余热发电系统的场!地和:空间以求进一—步降:低烟气排放温度提高!热利用率目前的【国家产业政策—也,鼓励: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建《设,余热发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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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本条对】水泥工厂余热发电系!统的建设提出—了要求余《热,发电系统是》在保:证水泥生产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余热发电系统运】行后水泥生产线的】电耗:、,热耗等主要能耗指标!不能因为余热发【电而:提高水泥熟料产量】不应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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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本条》对系统余热不—具备用于发电时的】利用方式提出了建】议和要求本条是指受!水源、气《候、投?资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具备发电条》件,的,(如原燃料》水分高烘干需—要的出窑尾预热器】和冷却机废气余热多!)而:热、:冷负荷相《对稳定可用来烘干高!水分物料、采暖等】其他利用烧成—系统废气余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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