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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熟料烧!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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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在不协同处置废弃物!及没有旁路》放风的情况下熟料】烧成系?统的能?。效设计指标应符合】表3.?3,.1的规定》。
表【。3.3.1》 , 熟料烧《。成系统的能效—设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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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熟料《。烧,成热耗?的设计条《件为生?。料易烧性不低于C级!、入:窑煤粉空气干燥基】低位热值不低—于230《00kJ/kg、】无旁路放风;若采】用重油、天然气作为!燃料熟料《烧成热?耗应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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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熟料烧?成范围?为从生?。料出库喂料至—熟料入库(含库顶收!尘设:备,)的整个《熟料烧成过程;主要!包括生料入窑计量与!输送:、,预热分解系统、窑】尾高温?风机、回转窑、熟】料冷却机《与风机、熟料冷却废!气处理、煤粉计【量与输送等》。系统设备和》窑,尾废气处理系统不包!括旁路放风系—统的电耗(》如含:有旁路放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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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水《。泥工厂厂址海拔高】。度超过100—0m时熟料烧成【热耗和?烧成系统电耗设【计值应?进行海拔修正
】
3.3【.2 熟料烧【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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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转窑的煤粉燃!烧器应采用多—通道燃烧器》一次风用量应小于】15%
! 2 【熟料冷却机的—热回收率不应低【于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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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窑尾预热器系统【应合理配置》预热器?级数、锁风下料阀和!撒料装置《并应根据《燃,料燃烧?特性采用不同结【构参数的分解—炉,;,在,设计产量《下窑尾预分解系【统设计?指标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
表3【.3:.2 窑尾预分解!系统:设计指标
【
《
— ?。注4:级预热器《系统:。应在原料综合—水分高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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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原料采?用,湿,排电石渣《时应:。根据电石《渣水分高低选—择合适级数的预热】器系统?
! 5 《熟,料烧成系统应采用】合适:的耐火和保温隔热材!料系统?表面热损失》在热平衡支》。出项:。的比例应小于8%】
3【.3:.3 热》风,管路的保温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 50264的有】关规定
】。
3:.3.?。4 水泥工厂设计!宜采用工业废物【。、生活垃圾或—污泥:替代部?分原料或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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