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斜巷工程
6.8.1 为了保证洞口正常工作,本条规定采用钻爆法施工的山地或水域隧道,应确保洞口在设计洪水频率下不被洪水淹没,使隧道内在施工或运营期间不受洪水影响。
6.8.2 斜巷提升难度较大,根据现在施工技术,规定了不同的提升方式的斜巷倾角。
6.8.3 为确保施工、运营期间人员进出隧道的安全,应设置人行道和躲避洞。对超过15°的斜巷应设台阶及扶手。
6.8.4 为使管道等材料能够进入到平巷段,应在斜巷与平巷段交界处设置马头门。马头门处衬砌厚度与配筋应根据计算进行加强。
6.8.6 斜巷底部应根据设计计算出水量设置集水坑和相应的排水措施。
6.8.7 本条规定旨在保证斜巷施工运输时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