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23-2013 建标库

3.4  山岭、冲沟穿越

3.4.1  山岭隧道与铁路隧道、公路隧道交叉时,竖向净间距不宜小于30m。

3.4.2  山岭隧道的高程应满足输送工艺要求。

3.4.3  管道穿越泥石流沟时,管道应在泥石流堆积区稳定层内深埋,管顶埋深不应小于1.0m,并在管道上方设置排洪构筑物。

3.4.4  选择冲沟穿越位置时,应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地段。

3.4.5  穿越湿陷性黄土冲沟,应综合设计沟顶的截水、排水、导水工程、坡面的防护工程、沟底的稳管及防冲蚀工程,导水沟宜将水导人天然泄水沟中。采用开挖斜巷方式穿越高陡边坡时,洞身应进行回填,洞口应做防水处理。

3.4.6  开挖穿越深而陡的黄土冲沟,应结合边坡不可恢复原状的特点,对所形成的新断面做水工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3.4.7  管道不宜从土层未固结稳定的淤土坝上游穿越,当确需穿越时,应对土层厚度、固结程度、地质条件作岩土评价,并应采取安全措施。

3.4.8  符合工程条件的山岭、冲沟可采用定向钻法或顶管法隧道方式穿越。

3.4.9  管道不宜在狭窄冲沟内顺沟敷设。如受条件限制难以避开时,应进行专项水文调查研究,查明设计冲刷深度及冲沟稳定性,作为穿越工程设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