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山岭、冲沟穿越
3.4.1 山岭隧道与铁路隧道、公路隧道交叉时,竖向净间距不宜小于30m。
3.4.2 山岭隧道的高程应满足输送工艺要求。
3.4.3 管道穿越泥石流沟时,管道应在泥石流堆积区稳定层内深埋,管顶埋深不应小于1.0m,并在管道上方设置排洪构筑物。
3.4.4 选择冲沟穿越位置时,应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地段。
3.4.5 穿越湿陷性黄土冲沟,应综合设计沟顶的截水、排水、导水工程、坡面的防护工程、沟底的稳管及防冲蚀工程,导水沟宜将水导人天然泄水沟中。采用开挖斜巷方式穿越高陡边坡时,洞身应进行回填,洞口应做防水处理。
3.4.6 开挖穿越深而陡的黄土冲沟,应结合边坡不可恢复原状的特点,对所形成的新断面做水工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3.4.7 管道不宜从土层未固结稳定的淤土坝上游穿越,当确需穿越时,应对土层厚度、固结程度、地质条件作岩土评价,并应采取安全措施。
3.4.8 符合工程条件的山岭、冲沟可采用定向钻法或顶管法隧道方式穿越。
3.4.9 管道不宜在狭窄冲沟内顺沟敷设。如受条件限制难以避开时,应进行专项水文调查研究,查明设计冲刷深度及冲沟稳定性,作为穿越工程设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