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0-2014 建标库

11.4  工业电视系统

11.4.1  工业电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产机组的重要部位,以及生产和管理需要监视的部位,宜设置工业电视系统。

    2  操作人员应监视但又难以直接观察到的生产机组关键部位,应设置工业电视系统。

11.4.2  IP网络摄像机的视频压缩标准或模拟摄像机的IP网络视频服务器/视频编码器以及硬盘录像机的上传网络接口的视频压缩标准,应与企业调度电视系统采用的视频压缩标准一致。

11.4.3  现场监控画面要求较高的摄像机,清晰度不宜低于D1,图像实时传输帧率不宜小于25f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