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0-2014 建标库

6.4  工艺操作设备

6.4.1  加热炉宜采用步进式。

6.4.2  轧机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轧机宜由粗轧机组、中轧机组、精轧机组、减定径机组组成。

    2  粗、中、精轧轧机宜采用短应力线轧机。

    3  减定径轧机可选用二辊式或三辊式轧机。

    4  飞剪应根据轧件断面尺寸及轧制速度范围选择相应的结构形式。

    5  冷床应采用步进齿条式。

6.4.3  精整区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切定尺设备应采用固定式冷剪和冷锯。

    2  宜设置高精度二辊矫直机。

    3  宜设置表面探伤和内部探伤设备。

    4  其他精整及热处理设备应根据相关工序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