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0-2014 建标库

5.5  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及负荷率

5.5.1  中型型钢车间应采用连续工作制度。

5.5.2  车间年规定工作时间宜为7600h/a~8000h/a,车间年额定工作时间宜为6000h/a~6500h/a。产品品种较为单一的中型型钢车间取上限,产品品种规格较多的中型型钢车间取下限。

5.5.3  轧机负荷率不宜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