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10-2014 建标库

5.3  生产工艺

5.3.1  轧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轧机布置应根据产品品种、规格、生产规模和投资规模选择脱头连续式、半连续式、串列式或多机架单独布置形式。

    2  以靠近下限规格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脱头连续式布置。

    3  以靠近上限规格为主的生产线宜采用半连续式、串列式或多机架单独布置。

5.3.2  轧制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炉后设置高压水除鳞装置。

    2  应根据不同的钢种设定相应的开轧温度及控制终轧温度。

    3  应根据产品品种、规格、产量和轧机布置形式确定最大轧制速度。

    4  精轧机出口可设置轮廓仪。

    5  精轧机后可设置快速冷却装置。

5.3.3  精整工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设置取样、冷却、矫直、切定尺、检查、改尺、自动码垛、打捆、称重、标记等工序。

    2  宜采用长尺冷却-长尺矫直-冷锯切定尺的长尺精整工艺。

    3  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