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