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灌】注桩基础施工—
—7,.4.1 灌注桩!施工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
7.4!.2 设》计有试桩的》试桩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
7【.,4.3 《 成孔施工工艺【和设备应根》据施工地质》和水文条件选择成孔!可,采用钻孔或人工挖】孔法施工工艺—可选择干作业—成孔:、泥浆护壁成孔、】套管成孔或》人工挖孔等》工艺:
:
7.4.4! 人工《挖孔过程中应检【查桩的?孔径、平面位—置和竖轴线》倾,斜情:况,对出:现的偏差应及时纠正!挖孔:达到设?计深度后应进行【孔底处理孔底—表面不得有》松,渣,、沉淀土
》
7.【4.:5 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检查桩】端持:力层岩性特征当【。岩性特征与设计不一!致时:应由勘?察单位重新补勘【地质资料
】
7.4.—6 泥《浆护壁成孔施工【时,所使用?。的泥浆应《。根据施工方》法配置?
《
7?.4:.7 泥浆护壁成!孔法若需设置护筒时!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孔中心线重!。合护筒埋置深—度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桩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确定
《。
,
7.》4.8 《 钻孔深度达—到设计标高后—应对成孔质量—进行检查符合 要】求后方可清孔
】
《7.4?.9 ? 成孔孔径和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9的要求
》
表—7,.4.9 成孔孔!径和垂直《度允许偏差
【
?
》
: 注1 】D为孔径;》
! : 2 —。孔径允许偏》差的负值指个—别断面;
!
— 3 采用复!打、反插法施工的】桩其孔径允》许偏差不受本表限】制
《
7.4.1】0 成《孔质量应符合—表7.4.10的】规定
】表7.4.》1,0 成孔质量
!
?
【 ,。 : 注清孔后的泥浆指!标是从桩孔的顶、中!、底:部分别取样检验【的平均值本项指标的!测定:限指大直径桩或【有,特定要求的钻孔【桩
》
,
7.4《.11 清孔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钻孔方法、】机具设备条件和地层!情况决定在清—孔排渣时《。应保持孔内水头【的高度不变
【
,。。
7.》4.12 清【孔后应从孔底—提出泥浆试样进【行性能指标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7.》4.10的》规定
7!.4.?13 钢筋骨【。架的制作《、,运输及吊装就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钢筋骨架《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7.】2节:的有关规定;
!
【2 : ,长桩骨?架宜分段《制作分段长度应根】据吊装条件确定不应!变,形接:头应:错开
》
7.4.14!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4的要求
】
表》7.4.《14 混》凝土灌注桩钢筋【骨架的制作》和吊放允《许偏差
!
,
》。7.4.15 【 在吊入钢筋骨【架后灌注《混凝土前应再—次检查孔内泥浆性】能指:标和孔?底沉淀厚度如—超过本规范表7.】4.10的规定宜】。进行:第二次清孔
】
7.4—.16 混—凝,土灌注桩宜采用【。泵送混凝土连续灌】注水下混凝土应采】用钢导管灌注导管内!径应根据《桩径大小确定
】
《7.4.《17 ? 首批灌注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深度和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导】管首次埋置》深度:不宜小于1》.0m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宜为2m~!6m:应经常测探井孔内】混凝:土面层的位置
】
7.4【.,18 灌注桩【的浇:注高度宜高》出设计标高0.5m!。~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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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9 !混凝土?灌注桩的桩位—。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19的要》求
《
表7.4.1!9 混凝土灌注】桩桩位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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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0 桩基施】工完毕并具备—检测条件后应进行】检验桩基的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