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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