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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