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