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27-2001 建标库

14.3 施工要点

14.3.1 石材、地面砖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石材、地面砖铺贴前应浸水湿润。天然石材铺贴前应进行对色、拼花并试拼、编号。
    2 铺贴前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结合层砂浆厚度,拉十字线控制其厚度和石材、地面砖表面平整度。
    3 结合层砂浆宜采用体积比为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厚度宜高出实铺厚度2~3mm。铺贴前应在水泥砂浆上刷一道水灰比为1:2的素水泥浆或干铺水泥1~2mm后洒水。
    4 石材、地面砖铺贴时应保持水平就位,用橡皮锤轻击使其与砂浆粘结紧密,同时调整其表面平整度及缝宽。
    5 铺贴后应及时清理表面,24h后应用1:1水泥浆灌缝,选择与地面颜色一致的颜料与白水泥拌和均匀后嵌缝。

14.3.2 竹、实木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平整度误差不得大于5mm。
    2 铺装前应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宜涂刷防水涂料或铺设塑料薄膜。
    3 铺装前应对地板进行选配,宜将纹理、颜色接近的地板集中使用于一个房间或部位。
    4 木龙骨应与基层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得大于600mm。
    5 毛地板应与龙骨成30°或45°铺钉,板缝应为2~3mm,相邻板的接缝应错开。
    6 在龙骨上直接铺装地板时,主次龙骨的间距应根据地板的长宽模数计算确定,地板接缝应在龙骨的中线上。
    7 地板钉长度宜为板厚的2.5倍,钉帽应砸扁。固定时应从凹榫边30°角倾斜钉入。硬木地板应先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
    8 毛地板及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9 地板磨光应先刨后磨,磨削应顺木纹方向,磨削总量应控制在0.3~0.8mm内。
    10 单层直铺地板的基层必须平整、无油污。铺贴前应在基层刷一层薄而匀的底胶以提高粘结力。铺贴时基层和地板背面均应刷胶,待不粘手后再进行铺贴。拼板时应用榔头垫木块敲打紧密,板缝不得大于0.3mm。溢出的胶液应及时清理干净。

14.3.3 强化复合地板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潮垫层应满铺平整,接缝处不得叠压。
    2 安装第一排时应凹槽面靠墙。地板与墙之间应留有8~10mm的缝隙。
    3 房间长度或宽度超过8m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伸缩缝。

14.3.4 地毯铺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毯对花拼接应按毯面绒毛和织纹走向的同一方向拼接。
    2 当使用张紧器伸展地毯时,用力方向应呈V字形,应由地毯中心向四周展开。
    3 当使用倒刺板固定地毯时,应沿房间四周将倒刺板与基层固定牢固。
    4 地毯铺装方向,应是毯面绒毛走向的背光方向。
    5 满铺地毯,应用扁铲将毯边塞入卡条和墙壁间的间隙中或塞入踢脚下面。
    6 裁剪楼梯地毯时,长度应留有一定余量,以便在使用中可挪动常磨损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