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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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