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 电】力变流设备的试【验
—
6.2.1 电!力,变流设备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绝缘试验】;
?
【 2 辅助装置的!检验;
】
? 3 》空载试验《或轻载试验;
【
《
4 控!。制,性,能的检验;》
,
!5 保护系统【的协调检验;
】
:
6 !低压大?电流:试验、负载试验;
!
:。
【7 电流均衡度试!验
?
?
6:.2.2 —电力变流设备如进】行负载试验可不再进!行低压大电流试验】。;电力变流》设备:当现场不具备负【载试验条件时应进】行低压大电流试验】。电力变流设备中如】无并联连接的电【力,。半导体器件可不【进行电流均衡—度,试验
】6,.2.3 绝【缘试验前应》将电力变流设—备与外部电源网【络和负载《。分开;对回路中的】电子元器件、电【容器、压敏电阻【、非线性电阻—、开关及断路—。器断口?等,均应:将,其,各极:短接;对与》绝缘试验无》电气直接连接—。的回路或线圈也应短!接并可?靠接地;对其本身技!术条件不能》承受试验《的回路中其他器件】应,从电路?中,拆除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对》采,用水冷却方》。式的:变,流设备其《绝缘试验应在无水的!情况下进行
【
6》。.2:.4: 绝缘电阻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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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绝缘电阻的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的有关规定进行对】不同电压等级的设备!或回路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兆欧《表进行试《验
】 2《 , 绝缘电阻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制造厂无具体规】定时绝缘电》阻值可不小于1M】Ω,。
6【.,2.5 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交流耐压试验值】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当?制造厂无具体—规定时可取为该【产品出?厂试验电压值的80!%
?
《 ? 2 当不宜【施加交流试验电压时!可施加与规》定的交流试验电【压峰值相《等的直流《试验电?压
! 3 》耐压试验时施加电压!从零上升至》试验电压《。值的时间《不应小?于10s;或自【该试验电压值的5】0,%开始宜以每级为】该试验电压值的5%!逐级增加至试验【。电压:值耐压试验的—持续时间应为—1min并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
6.2.6 】辅助装置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辅助装置的绝!缘试验应按本规【范第6.2》.3条~第6—.2.5条的规定】进行;其《性能检?验工作?可进行?。模拟试验也可在空】载试验?。或轻载试验》时同时进行
】
《 2 》 将辅助装》置接至额定电压【应工作正常;测【得的有关参数、冷却!风,机的风量、泵的【流量:等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6.!2.7 空载试】。验或轻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试验《可用递?升加:压逐步调整输入电】压至额定值》;调整输出电压达】到额定?值对其?设备输出端》选用:的,负载应能满足所【验证的?性,能要:求
】 2 》 试验?测得的?变流设备《的静态或动态输出】特性以及控制、保护!等性:能均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
《 3 《 对:于,不间断电源》。设备、逆变应急电】源设备其空载—试验或轻《载,试验应?分别在有、无—交,流输入的情况下进】行
—
6.2.8 【 ,。控制性能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静:态或动?。态控制特性检验应】检查变流设备能否】。在设计允《。许的供电《电压:变化范围内可靠【工作
《
】。2 各《种控制特性的测【试,方法和要求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6.2.《9 保护系统的】协,调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变流设备的》保护系统的检—验、调整及整定可分!。别在空载试验或轻】载试验、《低,。压大电流和带—负载工况下进行也可!。采用外加电源模拟】进行
《
《 ? 2 各类保护】的检验、调整方【法和整定值应按【设计:或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若出厂时保》护,已按用户要》求设定现场可只【进行核对《性检查
!6.2?。.10 低压大电!流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试验时将变!流设:备的直流输出端直】接或通过电抗器短路!。交流输入端》所施加?的交流电压应加至能!产生连续额定直流】电,流输出;变流设【备的控制设备和辅助!装置的工作电—源应单独《用其额定电压供【电,
! 2 ? 在额定电流下按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连!续通电时《间检查变流设备【。各部件和主》回路各?电气:连接点?的温升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且不应有局部!过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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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1 负》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试验可使用等效负】载或实际负载—试验条件不应—低于额?定条件?试验时应调》整,。变,流,。设备的输入》电压至额定值再【对可调节输出的变】。流设:备,作相应?调节应使其》输出电压、负载电】流,等于额定值
】
,
2 】 检查变《流设备应《运行正常各部件【和主:回路各电气连接点】的温升不应》超过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
6.2.—12 电流均【衡,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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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流?均衡度?的测定应以额—定工况为准
!。
》 2 ? 电流?均衡:。度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
】 式中KI】电流均衡度;
】
! , ∑I—a各并联器》。件所承载的平均电流!值的总和(A);
!
【 : , 《 ,(Ia)M各并【联器件中分担最【大电流份额的器件】承载的平《均电流值(》A);
! ? np!并联器?件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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