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28-2014 建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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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条阐明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条文中的常压,如对于固定顶储罐,一般指负压不大于0.25kPa,正压不大于罐顶单位面积的自重。接近常压包括微内压和外压罐,微内压指稍大于罐顶单位面积的自重,但不大于18kPa;外压罐指设计真空外压不小于0.25kPa,不大于6.9kPa的固定顶储罐。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与《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保持一致。地下洞库储罐不属于特殊结构的,均适用于本规范;但埋地的、储存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人工制冷液体的储罐,储存LPG(液化石油气)、LNG(液化天然气)的储罐,不适用于本规范。

1.0.4  为了保证储罐的施工质量,本规范要求在储罐预制、安装和质量检验的过程中,使用同一精度等级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器。这里的精度等级是指由计量部门统一规定的、在有效期内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