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组 装
5.1 一般规定
5.1.1 储罐组装前,应将构件的坡口和搭接部位的铁锈、水分及污物清理干净。
5.1.2 拆除组装工卡具时,不得损伤母材。钢板表面的焊疤应打磨平滑;当母材有损伤时,应按本规范第6.6节的要求进行修补。
5.1.3 不锈钢罐的组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罐壁、罐底及附件不得作硬印标记;
2 组装工卡具宜采用不锈钢材质,碳素钢工卡具不应与不锈钢罐接触及焊接;需要接触及焊接时,应在卡具上焊上不锈钢隔离垫板;
3 在组装焊接过程中应防止电弧擦伤等现象。
5.1.4 储罐组装过程中应采取符合组装工艺的安全措施,防止大风等恶劣条件对储罐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