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扩声系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目前,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待到厅堂的内部格局、体型确定以后才进行,或由供销商提供设计安装(即先进行设备采购,后设计作为捷径)。由于没有与其他相关工程设计专业密切配合,影响扩声系统的质量。
3.1.2 扩声系统首要任务是为观众席服务,其听音效果的好坏与工程设计直接有关。足够的声压级和声音清晰、声场均匀是最基本的要求;具有演出功能的厅堂还应达到声像一致。
除了观众席以外,舞台(主席台)也是重要的设计关注点,只有演职员或发言者监听良好,其演出或演讲才能顺利进行。
此外,大量出现的会议扩声系统与视频及网络等系统构成一体,宜将会议扩声与声音重放分开设置。有时要对发言进行录音等,因此,设置扩声系统就不限场所了。
3.1.3 扩声系统的组成并不只有观众厅和舞台(主席台)的扩声,扩声系统还应有其他的各项子系统,才能保障厅堂的使用功能。
3.1.4 扩声系统信号传输有模拟、模拟数字结合及数字传输三种形式。
模拟系统设备之间均宜采用平衡传输方式,不管其距离的远近,最大限度地减少外界噪声的干扰。数字信号的传输接口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其传输线路也从五类线向光缆发展。
3.1.5 既然是工程设计,就应提供可施工的完整图纸及文件。对于扩声系统工程,应包括各层平面的管道路由图、设备布置图和系统原理方框图等(含设备间的接线图)。
3.1.6 目前作为辅助设计手段,运用计算机软件分析声场已相当普遍,对扬声器系统的选型和布置能起到一定程度的辅助作用,但其计算机软件分析仍然存在局限性,不能作为唯一的设计手段。此外,相当多的国产产品还不能提供计算机模拟所需之扬声器系统重要参数,而其相应的产品用于完成会议厅室以至多功能厅堂的工程不成为问题。
3.1.7 作为强制性条文,本条的目的在于强化设计者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