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64-2013 建标库

6.4  保护层设计要求

6.4.1  绝热结构外层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应严密、防水;应抗大气腐蚀和光照老化;安装应方便,外表应整齐美观;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使用寿命应长。在环境变化与振动情况下,应不渗水、不开裂、不散缝、不坠落。

6.4.2  保护层宜选用金属材料。腐蚀性环境下宜采用耐腐蚀材料作保护层,有防火要求的设备及管道宜选用不锈钢薄板作保护层。

6.4.3  常用金属保护层应符合表6.4.3的规定。

表6.4.3常用金属保护层

6.4.4  金属保护层接缝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搭接、插接、咬接及嵌接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质绝热制品金属保护层纵缝,在不损坏里面制品及防潮层前提下可采用咬接。半硬质和软质绝热制品的金属保护层的纵缝可用插接或搭接,搭接尺寸不得少于30mm。插接缝可用自攻螺钉或抽芯铆钉连接,搭接缝宜用抽芯铆钉连接。钉的间距宜为150mm~200mm。

    2  金属保护层的环缝,可采用搭接或插接。搭接时一端应压出凸筋,搭接尺寸不得小于50mm。水平设备及管道上的纵向搭接应在水平中心线下方15°至45°的范围内顺水搭接。除有防坠落要求的垂直安装的保护层外,在保护层搭接或插接的环缝上,不宜使用自攻螺钉或抽芯铆钉固定。

    3  直管段上为热膨胀而设置的金属保护层环向接缝,应采用活动搭接形式。活动搭接余量应能满足热膨胀的要求,且不应小于100mm,其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质保温制品,活动环向接缝应与保温层的伸缩缝设置相一致。

        2)  软质及半硬质保温制品,介质温度小于或等于350℃时的活动环向接缝间距为4m~6m,介质温度大于350℃时的活动环向接缝间距为3m~4m。

    4  管道弯头起弧处的金属保护层宜布置一道活动搭接形式的环向接缝。

    5  保冷结构的金属保护层接缝宜用咬接或钢带捆扎结构,不宜使用螺钉或铆钉连接,使用螺钉或铆钉连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4.5  保护层应有整体防水功能,应能防止水和水汽进入绝热层。对水和水汽易渗进绝热层的部位应用玛碲脂或密封胶严缝。

6.4.6  大型立式设备、贮罐及振动设备的金属保护层,宜设置固定支承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