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热、冷损失量计算
5.4.1 最大允许热损失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5.4.2 最大允许冷损失量,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当Ta-Td≤4.5时:
当Ta—Td>4.5时:
式中:Td——当地气象条件下最热月的露点温度(℃)。Td的取值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
5.4.3 求取绝热层的热、冷损失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圆筒型单层绝热结构热、冷损失量应按下式计算:
2 两种不同热损失单位之间的数值转换,应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Q——以每平方米绝热层外表面积表示的热损失量(W/m2),Q为负值时,为冷损失量;
q——以每米管道长度表示的热损失量(W/m),q为负值时,为冷损失量。
3 圆筒型不同材料双层绝热结构热、冷损失量应按下式计算:
4 两种不同热损失单位之间的数值转换,应采用下式计算:
5 平面型单层绝热结构热、冷损失量应按下式计算:
6 平面型不同材料双层绝热结构热、冷损失量应按下式计算:
7 球形容器冷损失量应按下式计算:(单层保冷层)
式中:Q1——球形容器保冷层表面冷量总损失量(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