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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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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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