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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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3.2.1A 【。 ,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0.?1m2
!3.2.2 (取!消该条?)
》
,
3.2.》3 (取消—。该条:)
【3.2?.4 服务人口为!5~1?0万:人时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表3. 《2. 4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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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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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站)《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城市—。应根据服务人口【规,模,。至少设置1处市【级老年活动》。中心;?设市城市的》区服:务人:口大于50万人时应!。至少设置《1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服务:人,口大于15》0万人时应至少设置!2处;
》
《 2 【。服务人?口为5?~10万人》时,老年服务中心—宜与:社区服务中心统筹建!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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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服务人—口0.5~1.2万!人时老年服务站【宜与社区《服务站统筹建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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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服务人口为】0.:5~1.2万人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表3《. :2. 6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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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建成区?内老年人设施可【结,合老年人服》务人口?规模、可利》用设施等既》有,条,件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