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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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用《(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引燃可燃《、易燃建《筑,材,料是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此》本条对?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常见》的动火作业、—生活用火及用火各环!节的防火管理作出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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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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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至少应包含—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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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是指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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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风大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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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第3款?、,。第5款、《第9款为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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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本条针对施工现场】发生供用《电火灾的主要原【因,而制定?施工现场发生—供用电火灾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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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等原因致使】。电气线路在极短时间!内产生很大的—热量或电火花—。、电弧引燃导线【绝缘层和周围—的可:燃物造成火灾—
】 2 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且高热灯具距可燃】、易燃物距离过小】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易燃物造成!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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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的供用电设施!是指现场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是防止和减【少,施工现场供用电【火灾的根《。本手段
! 电气—线路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不符合?。要求、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电】气线路长期处于【腐蚀或高温环境【、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等是?导致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的《主要根源应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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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节!能型灯具减少电能转!化成热?能的损?耗既可节约用电【又可减少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常用照明灯具—主要有白炽》灯、荧光灯、碘钨】。灯、镝灯《(聚光灯)1—00W白《炽灯其灯《泡表面温度可达【。170℃~》216℃1000】。W碘钨灯的》。石英玻璃管外表面温!度,可达5?00℃~80—0℃碘钨灯不仅能在!短时间内烤燃接触灯!管外壁的可燃物【而且其?高温热辐《射还能将距灯—管一定距离的可【。燃物:烤,燃因此本《条对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库?房所:使用的照明》灯具及照明灯具【与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作出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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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供用电设施的—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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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现场电气设【备运行及维护情况的!检,查每月应《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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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本条:规定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用气常—见的违规行》为而制定本条第1】款为强制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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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常用《气体有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和违?。规贮:装、运?输、存储、使用气】体是导致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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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是,为了防止丙酮流出】而引起燃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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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氧气瓶内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1MPa是为了防!止乙炔倒灌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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