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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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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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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
》 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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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
4 !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
】。 5 ?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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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
【
?
7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 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
》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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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 , 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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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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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 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 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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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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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 7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 : 8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 9 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
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
6.3.》。3 :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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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
—2 :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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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
》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 》 , 3)《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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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
】3,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空瓶和实瓶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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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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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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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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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 —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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