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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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
!2,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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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
》。 《。4,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
?。
: 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
】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
【
【 ,7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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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
—。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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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 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6.3!.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
【
2】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
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 , 4 》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
5【 , 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
, 6 —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
7 !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
?
8 【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
【。 9 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
:。 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
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
》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
【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
《 ? 3)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 《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
— , 3?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空瓶和—。实瓶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
!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
《
》。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
? 《 3)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
,
》 ,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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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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