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
?
6.《3.:1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再《签发动火许》可证
?
【 2 《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
— 3 《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 4 — 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
— 5 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 6 【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
】 7 — 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 《8 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 9《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明火?
?
— ,10 《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
:
— 11 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
6.3.2 】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
!。 ?2 :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
【3 电气设备与】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
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
】 5 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
6【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
:
,
—7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
《
: 8 》 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
? 9? 严禁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
】 10 —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
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
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
!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 3)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
:
: 》 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
【 , 3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空瓶和实瓶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
《 4 《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
【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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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
?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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