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有色金属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划分
4.2.1 本条规定了分项工程是以设备的台(套)或机组为划分单元。台,是指独立的一台机器。如一台风机、一台水泵、一台快装锅炉。套,是指成组的机器,如一组单轨电葫芦、一套液压设备。这样规定可体现设备施工质量的完整性与独立性,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感和竞争意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与管理水平。
4.2.2 本条对有色金属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的划分作了原则规定,一般情况下习惯上一个车间或一栋厂房内的塔、器、釜、槽、罐、机、泵安装应为一个分部工程,对于大型的特殊的工业设备可按本标准第4.2.3条的规定执行。
4.2.3 有色金属工业设备的种类、型号、规格繁多,其构造的复杂程度和体积、重量又差异极大,若将一台普通离心风机与一台大型透平空压机,一台快装锅炉与一台35t/h工业锅炉视为等同,划分为分项工程显然是极不合理的。对于某些大型工业设备(如氢氧化铝焙烧炉、氢氧化铝焙烧大窑、重金属熔炼炉、大型压缩机、分解槽、沉降槽、电解槽等),根据施工周期、工程量、技术复杂性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只能按工序或部位分别进行质量检验,以便及时控制安装质量。本条规定了允许将大型、特殊分项工程升级为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体现了本标准的原则性与灵活性、规范性与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