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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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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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