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