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46-2017 建标库

12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12.0.1  施工前,应根据盾构设备状况、地质条件、施工方法、进度和隧道掘进长度等条件,选择通风方式、通风设备和隧道内温度控制措施。

12.0.2  隧道内作业场所应设置照明和消防设施,并应配备通信设备和应急照明。

12.0.3  隧道和工作井内应设置足够的排水设备。

12.0.4  隧道内作业位置与场所应保证作业通道畅通。

12.0.5  当存在可燃性或有害气体时,应使用专用仪器进行检测,并应加强通风措施,气体浓度应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

12.0.6  施工作业环境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中氧气含量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

    2  甲烷浓度应小于0.5%(按体积计)。

    3  有害气体容许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氧化碳不应超过30mg/m3

        2)二氧化碳不应超过0.5%(按体积计);

        3)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不应超过5mg/m3

    4  粉尘容许浓度,空气中含有10%及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2mg/m3,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m3

12.0.7  隧道内空气温度不应高于32℃。

12.0.8  隧道内噪声不应大于90dB。

12.0.9  施工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取机械通风方式;

    2  按隧道内施工高峰期人数计,每人需供应新鲜空气不应小于3m3/min,隧道最低风速不应小于0.25m/s。

12.0.10  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等应及时处置。

12.0.11  施工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施工噪声、振动、水质和土壤污染及地表下沉等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