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0 调头、过站和空推
7.10.1 调头和过站前,应进行施工现场调查、编制技术方案及现场准备工作。调头和过站设备应满足安全要求。
7.10.2 调头和过站时应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盾构的移动状态,避免方向偏离或碰撞。
7.10.3 掉头和过站后应完成盾构管线的连接工作,连接后应按本规范第7.2.4条执行。
7.10.4 盾构空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台或导向轨道水平和竖直方向的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应控制盾构推力、速度和姿态,并应监测管片变形;
3 应采取措施挤紧管片防水密封条,并应保持隧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