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1-2014 建标库

11  铝电解槽

11.1  一般规定

11.1.1  随着技术发展,碳化硅砖或异形侧部炭块用作铝电解槽内衬的侧部材料,故本次修订增加相关规定。

11.1.2  表11.1.2项次1(1)中规定的拉线法,是指施工中先在槽壳上部的侧壁上测几个水准点,据此拉线检查其与底表面的距离差。

11.1.3  针对炭素材料及制品不能受潮这一特性,要求铝电解槽的筑炉施工应在厂房基本建成,保证不受雨雪影响的条件下进行。内衬施工完后,不能长期搁置,应及时投产,这样对槽体的质量和使用寿命都是有益的。

11.1.5  由于炭素材料的生产厂家较多,各厂的原材料和生产工艺条件也不尽相同,其产品的性能也不一致。为了保证材料相互匹配,建议采用同一厂家的产品。

11.1.6  控制阴极和阳极的比电阻是本规定的目的。施工中可采用喷砂或酸洗除锈,劳动强度低,施工进度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