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基本规定
】
3.1 材】料的验?收、保管和运输
!
3.—1.2 不—定形耐火《材料的品《。种,、牌号繁多施工要求!也,不尽相同为有效【地指导施工每一牌号!产品应具有》详尽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有时效性的材【料具有一定的储存】期限超?过,期限后不得使用【。故要求注明有效期】。限
《。。
3《.1.3 施工单!位,一般不负责检验“必!要时”是指》。影,响到施工或合同规】。定时应送试验室【做,理化指标检验—
,
:
?3,。.1:.4 当》耐火:浇注料等材料超【过保:。质期或淋雨受—潮,有可能变质时应【对其理?化指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规定《时才能使用》否则应报废》处理拆炉回收的耐火!砖通过甄《选、检验和适当处】理在:不影响?。砌体质量的前—提,下可砌在《工业:炉的烟道、》炉,底挡:火墙、烟囱底部挡】烟墙等次《要部位
】
3.1.5 【 耐火材料仓库【及通往仓库和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的提】前建成?可,减少和避免材料的二!次倒运是保》证材料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
3.1—.6 按牌号【。。、砖号?、等级和砌筑顺【。序放置耐火》材料:主要是为了有序地】组织:施工避免二次倒运】
3.1!.7 不》定形耐火材料—、结合剂和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在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易受》潮变质且《杂质混入后不易清除!影响材料的使用性】能故本?条强调应防雨—、防雪、《防潮并不得混入【杂质:对于易冻结的耐火】材料应采取》防冻措?施否则一《旦冻结将会》影响其?使用
】。3.1.《8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GB/》T 165》46规定的“制品】经检验符合产品【标准后储《存,在带盖仓库内—;不得?受,潮雨淋”《提出强调硅砖、【刚玉:砖,、镁质制品、炭【素,制品、含炭制—品、隔热制品等【均应:存放:在仓库?内用于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也应存《放在仓库《内,防止受雨水浸淋【和杂质污染》后影响?炉衬质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用于非重要部位的!高铝砖、黏土耐火砖!可储存在露天砖库】内或在砖《堆上设?置临时的《防雨设施
】。
3.1.—9 镁质》耐火材料《等如储存《在有盖的仓库内而未!采取防护措施也【会受:潮,变,质故条文强调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受潮在南方》潮湿地区这类材【料的存?放时:间不:宜过长
—
3《.1.?10: 采用《集,。装,方,式运输可以提高装】卸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减少耐火材料的破】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