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 验收资料》
,
19【.0.1 工业炉!砌筑完?毕应按本规范—进行交工验收并【应办理?交接手续
!
19.0.2 !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
1】 交工验收证书;!
】 2 开工、】竣工报告;
!
3【 工序交接证明书!(其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
【
:
》 4 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包括各种!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使:用变更通知单—、试验室的复检报】告、:不定:。形耐:火材料的配制记【录和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材料使】用和异?常,情况处理等》的文字记《录;
》
》 5?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 6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资:料;
! 7 —技术联系单》(含合理化建议)】;
:
?
《 8 冬期【施工记录;
】
9 ! 设计变更资料(含!图,纸会审记录);
】。
?
10】 :竣工图简单的设【计变更标注在施工】图上作为《竣工图?重大、复杂的设计变!更需重新绘制竣工】图,;
! 11 》 其他与业主—方约定的《交工资料
》
》19.0.3— 工业炉内衬砌筑!完毕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