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 验收资《料
?
19.0.!1 工《业炉砌筑《完毕应按本规范【进行:交工验收《并应办理交接手【。续
:
?
19.0—.2 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
》 , :1 交工验收【证书;?
《
2【 开工、竣工报】告;
】。 3 工】序交接?证明:书(其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规】定);
! : 4 》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包括》各种:。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材料使用变更通知单!、试验室的》复检报告、不定形耐!火材料的配》制记录和检》验报告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材料使用和异!常情况处理等—的文字记录;
】
5!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 6 —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资料;【。
》
7 技!术联系单(含—合理:化建议);》
【 : 8 冬期施工】记录;
《
?
》 9 ? 设计变更资料(】含图:纸会审记录);【
?
【10: 竣工图简单的设!计,变更标注在施工图】上,作为竣工《图,重大、复杂的设计变!更需重新绘制—。。竣工图;《
! 11 其他与】业主方约定的交工】资,料
》
:19.0.3 工!业炉内衬砌筑完毕】。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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