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1-2014 建标库

15  隧道窑和辊道窑

15.1      

15.1.1  隧道窑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表15.1.1规定的数值。

表15.1.1  隧道窑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

15.1.2  隧道窑窑体砌筑的测量定位应以窑车轨面标高和轨道中心线为基准。

15.1.3  砌筑隧道窑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1.3规定的数值。

表15.1.3  砌筑隧道窑的允许偏差

15.1.4  隧道窑的吊挂顶和空心砖砌体应预砌筑。吊挂砖和空心砖应选分和编号。

15.1.5  砂封槽、曲封砖和拱脚砖下的三段窑墙的质量应分别检查合格后,才可砌筑上部砌体。

15.1.6  窑墙不同砖种的砖层应由内向外逐次错台砌筑,不得先砌内、外两层,后砌中间各层。

15.1.7  留设窑墙膨胀缝时,应先立好木样板,从下至上留成直缝,砂封槽、曲封砖和拱脚砖处宜错开留设。窑墙的内、外层膨胀缝应错开。当工作层的厚度超过一块砖的厚度时,该层的膨胀缝也应内外错开。

15.1.8  空心砖砌体砌筑时,其接口应吻合。残余的耐火泥浆应随时清除,砖缝勾缝应严密。

15.1.9  空心砖应分层砌筑。上一层砖应待下层砖砌筑完并经检查合格后砌筑。

15.1.10  窑顶砖应湿砌,镁质制品宜干砌。

15.1.11  窑顶拱胎、吊挂砖托板的拆除应在吊杆螺母、两侧立柱拉杆螺母拧紧且压紧装置顶紧后进行。

15.1.12  窑墙顶部两侧气道的砖缝应严密。

15.1.13  事故处理孔的底面应与窑车台面平齐。

15.1.14  砌筑各气幕时,通道壁、通道内和进、出风口处应清理干净,不得有残余耐火泥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