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隧道窑和辊道窑
15.1 隧 道 窑
15.1.1 隧道窑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应符合表15.1.1规定的数值。
表15.1.1 隧道窑各部位砌体砖缝的厚度
15.1.2 隧道窑窑体砌筑的测量定位应以窑车轨面标高和轨道中心线为基准。
15.1.3 砌筑隧道窑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5.1.3规定的数值。
表15.1.3 砌筑隧道窑的允许偏差
15.1.4 隧道窑的吊挂顶和空心砖砌体应预砌筑。吊挂砖和空心砖应选分和编号。
15.1.5 砂封槽、曲封砖和拱脚砖下的三段窑墙的质量应分别检查合格后,才可砌筑上部砌体。
15.1.6 窑墙不同砖种的砖层应由内向外逐次错台砌筑,不得先砌内、外两层,后砌中间各层。
15.1.7 留设窑墙膨胀缝时,应先立好木样板,从下至上留成直缝,砂封槽、曲封砖和拱脚砖处宜错开留设。窑墙的内、外层膨胀缝应错开。当工作层的厚度超过一块砖的厚度时,该层的膨胀缝也应内外错开。
15.1.8 空心砖砌体砌筑时,其接口应吻合。残余的耐火泥浆应随时清除,砖缝勾缝应严密。
15.1.9 空心砖应分层砌筑。上一层砖应待下层砖砌筑完并经检查合格后砌筑。
15.1.10 窑顶砖应湿砌,镁质制品宜干砌。
15.1.11 窑顶拱胎、吊挂砖托板的拆除应在吊杆螺母、两侧立柱拉杆螺母拧紧且压紧装置顶紧后进行。
15.1.12 窑墙顶部两侧气道的砖缝应严密。
15.1.13 事故处理孔的底面应与窑车台面平齐。
15.1.14 砌筑各气幕时,通道壁、通道内和进、出风口处应清理干净,不得有残余耐火泥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