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1-2014 建标库

12.2  炭素煅烧炉

12.2.1  砌筑炭素煅烧炉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1规定的数值。

表12.2.1  砌筑炭素煅烧炉的允许偏差

12.2.2  炭素煅烧炉各部位砌体的标高应以煅烧室构架的支承板面的标高为准。

12.2.3  炭素煅烧炉硅砖砌体砖缝厚度的允许范围应为:煅烧罐和火道盖板1mm~3mm,火道隔墙和四周墙2mm~4mm。

12.2.4  煅烧罐的内、外砖缝应在砌筑每层火道的盖板砖前用稠耐火泥浆勾缝。

12.2.5  煅烧罐砌体的内表面不得有与排料方向逆向的错牙,其顺向错牙不应超过2mm。

12.2.6  煅烧罐与砖墙之间的膨胀缝不得堵塞,膨胀缝同火道接触处应填塞耐火陶瓷纤维等材料。

12.2.7  炉顶的隔热层和耐火浇注料应在烘炉结束并经修整后施工。

12.2.8  炉体后部每层测温孔、看火孔、清渣孔的铸铁件应随砌随安装,不得过后补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