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11-2014 建标库

8.3      

8.3.1  炉底应错缝干砌,砖缝内应填满相应的耐火粉。上、下层砖的纵向长缝应交错30°~60°。炉底的最上层砖应竖砌。

8.3.2  直流电弧炉的炉底不应留设水平、垂直方向的膨胀缝。其他部位应按规定留设膨胀缝。

8.3.3  炉底条形电极安装应垂直,其全高的垂直允许偏差应为0~1mm。

8.3.4  条形电极外层屏蔽砖的砖缝厚度不应超过0.5mm。两层屏蔽砖之间的粘接剂应涂抹均匀,上、下层屏蔽砖应紧密结合。

8.3.5  屏蔽砖与条形电极之间应紧密结合。

8.3.6  炉底阴极捣打应支模。与条形电极屏蔽砖接触部位应精细施工,屏蔽砖凹槽部位耐火捣打料应密实,接合应紧密。耐火捣打料的施工应按本规范第4.5节的规定执行。

8.3.7  出渣孔砖应与渣孔套环同步砌筑。出渣孔砖与套环砖之间应按设计规定留设间隙。待炉底工作层捣打完毕后,应用耐火捣打料将间隙填满并捣实。

8.3.8  出渣孔内壁应保持平整,环缝厚度不应超过1mm。

8.3.9  炉底工作层干式料应分层捣打,每次铺料厚度不应超过200mm。捣打过程中应用样板控制炉形。

8.3.10  出钢口应仔细砌筑和捣打,并应符合设计角度。

8.3.11  砌筑炉盖时,炉盖圈应放平。炉盖砖应错缝砌筑,四周的耐火砖应靠紧炉盖圈。

8.3.12  炉顶使用耐火浇注料预制件时,预制件的码放、起吊、吊运和砌筑应按本规范第4.3.14条~第4.3.18条的规定执行。

8.3.13  电极口及其周围的砌体应仔细加工砌筑,电极口砖圈的直径应符合设计规定。各电极口中心之间距离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8.3.14  炉墙合门砖应砌筑在渣口两侧1m~2m范围内,上、下层合门砖应错开4块~5块砖。加工后的合门砖宽度不应小于原砖宽度的2/3。

8.3.15  使用干式料作炉底工作层时,捣打完后应用1mm~2mm厚的钢板遮盖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