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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E》。.0.1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按表E》.0.1记录— 《 表E.0.1】   ?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   !  :注本表?中观感?质量验?收为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总 ! E》.0.?2 : 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表—E.0.2-1【~表:。E.0.2》-1:6,的规定 《 表E【.0.2《-1  疏干—井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2—。  巷道疏》干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4【  :主排水井工》程观感质量见本【规范表E.0.【2,-1 表!E.0.2》-3  采掘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4  地面【。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5  排土】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6  !防洪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7  ?边,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8】  边坡治理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9《  穿孔、爆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10 【 掘沟、采剥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1—  排?土场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2 : 道: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3【  铁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4【  生产系统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5?  供?电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16】  无线通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