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E.】0.1? ,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按表!E.0.《1,。记录
?
?
,
表E.0.1【 ,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
》
《 注本表中观感质量!验收为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总:。
,
,。
E.—0.2 》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表E.0.》2-1~表E.0.!2-16的规定【。
表E.!0.2-1》 疏干《井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2 巷道疏】干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 : 4 《 主排水井》工程观感质量—见本规范表E—.0:.2-1
!
表E.0》.2-3 》 采掘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4 地面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5 排土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6 防》洪,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7 《 边: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8 ? 边坡治理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9 穿孔!、爆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0?。 掘沟、》采,剥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1 排!土场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2 》 道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内;
》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3 ? 铁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4 : 生产系统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15 《 供电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6 【无线通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