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E.0.1 !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按表E.0.1【记录
—
,
表E.0.—1 《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
—
—注本表中观感质量】验收为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总《
,。。
,
《E.0.《2 :。 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表E.0.2-!1~表E.0—.2-?16的规定
—
《。。。
表E.0.2-】1 疏干井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2 ! 巷道疏干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4 】主排水井工程—观感质?量见本规范》表E.0.2—-1
》
表E.—0.2-3》 采掘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4 《 地面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5 排土!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6 — ,防洪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7 边!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8 边坡治理!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9 穿孔、爆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0 掘沟、采剥!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1 排土场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2 道—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3 铁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4 生产—系统: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
表E.0.2-1!5, 供电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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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1:6 无线通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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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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