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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E.0.!1,。 ,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按表E.0.1记!录 》 :表E.0.1  】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 ?    】 注本表中观感质】。量验:收为: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总: 《 E.0.2【 , 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表E:.0.2-1~表E!.0.2-1—6的规定《 ?。。 ?表E.0.2-【1,  疏干井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2 《 巷道?。疏干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 4  《主排:水,井工程观感质—量见本规《范表E.0.2【-1 表!E.0.2》-3  采掘—。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4  地!面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5 》 排土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6》  防洪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7  【边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8:  边坡治理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9 【 穿孔、爆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0  !掘沟、采剥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1》  排土场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2?  道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3, , 铁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4  生产系统!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15  供》电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6—  无线通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