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E.0.!1,。 , 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按表E.0.1记!录
》
:表E.0.1 】 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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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中观感质】。量验:收为: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情况的》。汇总:
《
E.0.2【 , 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表E:.0.2-1~表E!.0.2-1—6的规定《
?。。
?表E.0.2-【1, 疏干井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2 《 巷道?。疏干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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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 4 《主排:水,井工程观感质—量见本规《范表E.0.2【-1
表!E.0.2》-3 采掘—。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4 地!面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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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5 》 排土场排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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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6》 防洪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7 【边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8: 边坡治理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9 【 穿孔、爆破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0 !掘沟、采剥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1》 排土场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2? 道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内;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3, , 铁路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表E.0.2【-14 生产系统!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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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
:
表E.0.2-!15 供》电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表E:.,0.2-16— 无线通信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
《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内有缺项《(工程无该项)时】该项不检验》、不参加计分可不填!入表:。内;:
:
,
,
,。
: 》 :2 各检验项目的!评分不宜《低于基本分;
!
】 3 实得】分应为平均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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