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固定式、半移动式破碎站
13.3.1 破碎站的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垫铁及二次灌浆的验收应按本规范第12.4.1条的规定执行。
Ⅰ 主控项目
13.3.2 减速器、联轴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的有关规定。
13.3.3 机体纵、横向水平度应小于0.2‰。
检查方法:仪器量测。
13.3.4 固定式、半移动式破碎站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转,运转方式及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负荷试运转不应小于4h,负荷试运转不应小于4h。
2 各部轴承温度和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80℃,温升不应大于40℃;
2)滑动轴承的温度不应大于70℃,温升不应大于35℃。
检查方法:仪器量测。
Ⅱ 一般项目
13.3.5 破碎站安装应符合本规范表13.3.5的规定。
表13.3.5 破碎站安装要求
13.3.6 破碎站钢结构组合安装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13.3.7 破碎站单机空载与重载试运转应记录详实。
检查方法:检查记录。
13.3.8 半连续开采工艺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联合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72h;
2 系统生产能力不应小于设计值;
3 应提交联合试运转报告。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检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