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75-2014 建标库

10.3  采剥工程

  主控项目

10.3.1  露天采掘场的到界台阶应满足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

10.3.2  露天采掘场的回采煤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现场测量。

10.3.3  承担运输任务的平盘必须修筑安全挡墙,高度不得小于卡车轮胎直径的2/5,顶部宽度不应小于1m。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一般项目

10.3.4  露天煤矿采掘场工作面工程位置与设计位置应一致,每月应测量工程位置、计算工程量、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面图比例应为1:1000、1:2000或1:5000;

    2  横剖面图比例应为1:500或1:1000;

    3  纵剖面图比例应为1:1000或1:2000;

    4  剖面图间距应根据开采条件而定。

    检查方法:检查图纸。

10.3.5  台阶底部应采掘干净,工作平盘应无杂物、无明火、无积水,工作台阶与非工作台阶应无危石。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10.3.6  在各平盘上不得有危及行车安全的积冰、积雪或散落的大块岩石。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10.3.7  采掘场工作参数应符合表10.3.7的规定。

表10.3.7  采掘场工作参数要求

10.3.8  矿坑达到设计移交位置时,应测量工程位置,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剖面图,计算基建期采剥工程量。

    检查方法:现场测量、查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