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175-2014 建标库

5.2  钻井工程

  主控项目

5.2.1  钻井工程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钻井工程要求

  一般项目

5.2.2  钻井完工后,应进行测井工作。

    检查方法:检查钻井记录、测井报告。

5.2.3  钻井过程中水位、水温、冲洗液消耗量、漏水位置、自流水的水头和自流量、井壁坍塌、涌砂、气体逸出、岩层变层深度、含水构造和溶洞的起止深度应有记录资料。

    检查方法:检查钻井记录、测井报告。

5.2.4  钻井工程应具备下列资料:

    1  筛分资料;

    2  管井地质、管井结构综合柱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