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资!格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规范本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工作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招【标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的【审查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以取—得,投标资格并获取【投标邀?请书资格后审—是指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的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方【可以进入后续的评】审
第四《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一般应!当采取资格预审【;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必须采用资【格预审?但是采用双》信,封,法投标开标》的,可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附属设】施以及工程》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工期特别】。紧,、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可以采取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方式》由招标人根据本条】规定和工程》。情况以及对潜在【投标:。。。人数量的预估情【况自行选定
—采,。。取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招标》。人可:以在:招标全过程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但不得设【立新的审《查标:准和:改变审查方法
【第五条 资格【预审是招标工作【的组:成部分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工作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六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符合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不得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同!的资格标准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
第!七条 《资格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具有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
(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三)?发布招标公》。告;
(四)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五)潜?在投标人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七)编《写资:格评审报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八)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二章 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和】发售
第八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资格预审须知;!
(三)《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和标】。。准;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五:)有关?附件:工,程概况、合同段划】分、设计文》件、计?划工期、《实施计划、建设环境!与条件、资》格预审和招标—。时间安排《等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实?际科学划分》合同段合理确定相应!资格标准
》第九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合同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合同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必须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中《。国招:投,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其他媒体进行发布】。公告中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
第《十条 《资格预审须知—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建】设资金?来源;
(》二)合同段划分【以及各合同段情况;!
(三)各合—同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资质要求》和各:合同段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数】量,;,
(四)潜在—投标人?最多可以《申请资格预审的合同!段数量?。、最多可以通—过,资格预审的》合同段数量》;
(五)对投标】人的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的:要求;
(》六)对分包、联【合体的规定和—要求;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包?括编:制格式、内容、【签署、装订及递交方!式、份数、时间【、地点等);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等要求;
(—九)资格预审—方法、评审标准【(包括符合性条【件、强制《性标:准、评?分标准等)和合【格标准择优选择的】。方,法;
(《。十,),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方《式和:时间;
(》十一)?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享!有的权利;
(十】二)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内容—;
(十三)—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为了】。防止:潜,在投标人《围标或?者串通投标同时防止!过度或?。者恶性?竞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允许》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数量—一般每个合同—。段控制在8》~12个
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第《十二条 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网络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5日
第十四】条 招标人如【果需要对已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改》时应当?在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3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按?。照管:理权限?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对已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改的内容》均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第十五条!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招标公《告中对?招标项目所要求【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十六【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并领取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卡(以下简【称“:信息卡”)
第【十七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营业执《照;
(《二)相?应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
(四)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财务】资信和能力的报【。表;
(五)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含备选人—员):的简历、资历—以及业绩《报表:;
:(六)拟用于完成】投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七):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应—。。当,。提交初步的》施工组织计划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
:(八)由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情况以《及履约信誉情况【的汇总报《。表;
(九)拟【分包:情况;
《(十)拟《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当提交联合体!情况;
(十一)目!前正在承担和已【。经中标?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情况?;
(十二)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十三)用框】图表示的有母子、】兄弟等关系的各【公,司之:间的隶属关联情况】;,
(十四)》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和长大隧道等类似】工,程项目正在同—时投标的情况—;
(?十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情!况
第十八条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当】。加盖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
第十九条 潜!在投标人拟分包的】分包计划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交通【运输项目《工程分包的》要求
第二十条 !潜在投?标人一般应当—独家申请《资格预审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注明并》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主:办人以?及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联【合体主办人应当具备!与所投合同段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施工资质等级;
】(三)联合体主【。办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四)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第二?十一条 》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其实际承担施工】的是:其直:。属的:子公司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当!明确具?体承担施工的—子,公司名称以》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二?)该子公司已经【作为母公司的—具体实体并以母【公司名义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该】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提供子!公司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和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履约信》誉和信用档案等方】面的资料
第二【十二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的公司(具体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不得同时通过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对同一工程—施,工项目设置》多,个合同?段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时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同】一批招标的合同【。段中允许通过的合】同段总个数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单》位或者机构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招标项】。目,的股东;
(二)】承担招标项目代建】的;
(三)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四《)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
【第二十四条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要求送达【后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可,以撤回?申请:文件或者修》改申请文件修改【申请文件的应—当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
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式函件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送达时间应当!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于】按时: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应当向潜在投—标人出具签收证【明招:标人出具签》收证明主要内容为】递,交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所申请的合同段名称!、申:请文件份数和—送达时间
第二【十,六,条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
第二十七条】 资格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八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交,通项目?、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交通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招标的交》通,项目: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必:须由:招,。标人从?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提出名》单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市—、县(市)均不【得设立地方专家库】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布,前应当保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者由招标人直【接决定其回》避
(一)与潜【在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二)对项目有—直接管辖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人员;
(】三)与?潜在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打分与》。客,观情况比较不—应当出?现本人无法》。解释的?矛盾或者《明,显不公?正偏向
第三十一】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的—规定并?接受行政监督和监】察部门?依照: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审专家》考核管理办法—。对其评?审工作进《行的评价和考核【
第三十二》条 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评审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进行不!。得采用抽签、摇号】等博彩方式进—行资格评审
第三】十三条 资格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性,审查;
(二)【强制性条件评审或者!。综合评分;》
(三)澄清—与核实
(四—)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四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组成完《整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应!当加盖?潜在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签字;
(三【)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公证书《有效;
(四)【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的施工资质以及主!要,人员资格《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五)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在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潜在投?标人没?有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七)潜】在投标人近期没有因!工,程质量、安全、【资金等?因素被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案《件;
(八)—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符—合联合体的规定【和,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并【。明确了?联合体?主办人以及联—合体各?方职责;《
(九)《拟分包?工程:的提交?了,分包人的有关—资料分?包人的资《质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十!)潜在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下—列行为(但不限于)!应当认为构成虚【假行为?
1、?借用他?。人资质申报》;
2、以他人的工!程业绩或者奖励材料!申报;
《3、隐瞒在建工【。程不:报;
4、隐瞒行政!处罚不报;
5、】。隐,瞒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述的关联企业】、母子公《司情况不报
(十一!)符合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该—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第三十《五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投标人进—入资格?。。评审资?格评审方法分为【强制性?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
(一)强制】性条:件,评审法招标》人按照?合同段内容和特点对!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投入的机》械设备、主》要人:员资:历、施工组织和履约!信誉:等条件制定》强制性量化标—准评审?委员会根据量化标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评!审满足?所有:强,制性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评为“合格!”通过资格》审,查;不满足强制【性,条件之?一,。的,潜在投标人》评为“不合格”【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综合评分【法:招标人按照【合同段内容和特点对!施工经验《、,财务能力《、投入?的机械设备、主【要人员?资历、施工组织【和履约信《誉等条件制定可以】量化的评分标准(对!重,要的条件也》可以制定最》低分值要求)经评委!独,立打分后按照分项计!算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评委人?数,。为七人或《者七人以上》时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分项—平均值之和即为【各潜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重要条件的分值低】于规定最低分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技术难—度和潜在投标—人的:数,量选择?合,适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方法和—评审方法前置—。条件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六—条 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评分主要!内容和权重建议【。分,值,。如下:
(:一)类似本合—同段:的施:。工经验?分值范围15-【25;?
(:。二)财务能》力分值范围1—0-20;
(三)!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机械设《备分值范《围10-20—;
(四)拟投入本!合同段的主要—人员资历分》值范:围15-2》5;
(五)初【步施工组织方案【或者计划分》值范围10-1【5;:。
(六)履约信誉】分值范围1》5-25《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规定所—有评审因素明确各项!。因素的评审》内容:并对评审因素的评】分进行量化设有【细,项的评审因素需对】。细项的评审内容和】分值分配《进,行明确和细化
资】格评审?委员会在进》行资格评《审时:不得改变《或者补充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审查标准《和评分方法》资格评审委》员会认为该》审查:标准和评《分方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应当由招】标,人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三十七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招标人】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澄清如果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澄清其—资格审查《。可以不予通过澄【清应当以书》面,材料为主《一般不得直接接触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在审】查潜在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历和施工业绩、信】誉的真实性》时应当通《过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人信:用档案进行》查,询如有?必要可以采用现【场调查等方式如潜在!投标人所提》供,信息与信用档案的】相关内容不符经核实!存在虚假、夸大的】内,。容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并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
第三》十九条 《 对联合体进行资格!评审时各成员的【。施工能力、财务能】力一并进行评审【其施工经验、—管理能力《。、,施工组织和履—。约信誉等以》对联合体主办—。人的评审为依据对含!分包人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时】潜在投标人和分包人!。各自的能力》一并进行评审
第四!十条 ? ,对同一工程》。项目设置多》个施工?合,同段: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应!当根据合同》段的:工程内容合理确【。定各合同段》。相应:资,。格标准招标人按【照各: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可以采用》按照合?同段分别《进行评审《的方法也可以采用不!按照:合同:段而: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的方】法具体方法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选用对潜在投标【。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第四十《二条 当》各合:同段要求的》资格标准不同时招】标人不能采用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的方法对》有特殊技术》要,求或者技术》。难度大?、项目规模大、潜在!投标人数少的合同段!招,标人应?当,制订相应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并应当确定!不少于?三个允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的数量
】第四十三条 —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一—)采:用强制性《条件评审的资—。格评审合格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根据?评,分由高到低》的名次结合》各潜:在投标人申报的合同!段以及资格预审文件!中,对,各合同段允许—通过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择优】选定各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择优选择!的具体方《法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说明)
(三)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明显偏少】的合:同段评审委员会可以!调整符合《下列条件的其他【合同段的申请人【通过:本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1、已通过与【本合同段工程内【容、规模等》类似合?同段的符合性和强制!条件审查但》排名:在允许通过的—名次之后;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明确表示同》意调整合同段;
】3、在未通过评审的!合同段得分排名【靠前;
《4,、被调整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合同数不》超过其申请合同段】总数
经调整—。后该合同段》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对该!合同段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十四条 【 对报名时》潜在投标人较—少(具体数量由【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载明下同)或—者报:名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招标人可以改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直接!邀请所有已报名【或者已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该事?项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事》。。先载明
第五】章 资格评审【报告
?第,四十五条 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由资格》。评审委员会编制资】格评审报《告资格评审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审查工作简介【;
:(三)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及》未通过的主》要理由;
(四)】。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单;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记录;】
(六)资》格评审?表等附件
第四十六!条,。 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以书面!材料为评审依据招标!人或:者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涉《。及评审因《素而无书面材料佐证!的应当?。记录在?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内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资格评—审报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格式见附件)!
第四十《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收到资格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四十九条 ! 资格预审工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由招标人》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并获》书面同意后由招【标人负责《组织重新评审并【修正评审报告—
(一?)由于招标人—提供:给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信息、数据有误或】者不完整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二)由于评审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
(三)由》于潜在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评审结【果无效的
第五十】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一条 ? 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对资格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重》新组织评《审或者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章— 附? : 则?
第五十三条— 采用资格后审】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但是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该条件应当清晰】明确、易《。于准确判《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作废标—。处理采用《资格后审的评标报告!中,应,当增加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内容?
第:五十四条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采用合资、合作!、独:资方式融资的公路项!。目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3《。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试行)》(苏:交法〔2006【〕5号?)同时废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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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
: ? 工!程施工招标》
》
资格—评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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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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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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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录
》
一、工》程项:目概述?
二、资《。格预:审过程回顾
—三、资格评审
四】、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名单
五》、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汇总表?
六、资格预审【综合评分表
七、】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名单
》八、符合性检查情】况表:。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汇总表
十!、资格预审评审会人!。员签:到表
十《。一、资格预审公告(!。格式略)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略)
【
一、工程项【目概述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合同段》情况计划工期项目批!复及资金来》源等
?
:二、资格预审—过程回顾
》
主要内容—包括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接:受报名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等情况
!
三、资【格评:审
:
主要内容包括】成立:评审组?织机构?采用的标准、方【法及依据符合性【检查强制性审—查或者综合评分推】荐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关于资审结》果的说明等》内容
四、!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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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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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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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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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点 ! 】 , 时 】。。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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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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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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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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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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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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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 《 , 】 : 监【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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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预!审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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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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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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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地点? 》 : 《 : : 》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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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通过资格预审】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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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号
—申请人
存在】问题: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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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 点 》 ? — , :。 ? : 《时 《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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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符合性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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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符合性检】查发现?的问题?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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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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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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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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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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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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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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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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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经办—人(签名) —。 】 》 : 《 年 《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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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资格》预审评审会人员签】到表
【
姓《。名,
: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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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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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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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招标】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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