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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省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规范和完善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隧道下同《)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的高速公路养护!项,目范围包括高速【公路及其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涉及养护】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等?。以及与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达到!。。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第三条 ! ,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 招标范围 —第,五条  高速—公路养?护项目?使用下列资》金并:达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 ?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三)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含中央和》省,外国:有企业资产实际占控!股地位的) 第六条!  高速公路—养护项目达》到下列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试验检测等;!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附属设《施系统维护等;【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专项工程(不【含路面?专项工程《)、大修工》程等; 《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路面》专项:工程;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养护》。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六)单项合同【估算:价,无法确定但》预计年度合》同总量达到上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可以采》用预估工《程量、按《实际计量支付的【方式进行单价招标】   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最小《标段宜为《连续20公里以【上或:者小:于20公里的整【条路段 第七条 】 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附属—设施:系统:。维护等项目合—同,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通【过划分标段》和标包、人为低估】。单,项合同?估算价等方式规避招!标严禁指定》分包、违规分—包、违法转》。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第三章  】招,   ? 标: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项目依?据项:目管理权限已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二!)项目已列入年度养!。护计划;  — (三)具备相应资!。金,条件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关养?护方案或设计文件】。。已经完成《;   (五)【拟采购货《物有明?。。确的用途与技—术要求;   (六!)招标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公?开招标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一条  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与合同估算价相比过!高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拟邀请的投》标,人名单及相应材【料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申请邀请招标时【应当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依照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招标的?;   (二—)养护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的;   (四)!停建或缓建后恢【复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五)经招标确定!的高速公路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附属设施》系统维护及桥梁和】路面:周期性检测等—项目: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履约考—核均为优良且信用等!。。。级没有降低在—。维持原合同内容【。和标:。的额增加不超过【5%的条件》内经过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同一标的!和原合同期的—承包:合同:。但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 《  (?六)为了《保证原有工程或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原中?标单位?继续提供维护—服务或?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维护服务合同总额】。或一次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 】  (七)在—同一年度同一内容项!目经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后:。均只有两家或两家以!下,。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  《。 (八)潜在投标】人为唯一潜在投标】人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情形— , ,  因?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战备需《要,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发包人应当》在事后15日内【。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  》。申请不招标》时应当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 招标人按招标【内容和?标的要求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第十六条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 (三?)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四)有三《。名或者三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能力的人员!;   (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和《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其他媒体进【行发布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并明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   招标公告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内容 ?第十八条  对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须》知,。;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和?标准;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四)有关附件  】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从发布招标公告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一般!不得少于14日 第!。十九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的公?。司(具体《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  :对同:一养护项目设置多个!合同段同时进—行资格?预审: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同一批招标的合同】段,中允许通《过的合同段总个【数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条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评:审工作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评审原则!、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每个》招标: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数量应当【不少于8《家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5日前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后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招标人可】以改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并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部、省行《业标准文《件的应当采用—部、省行《业标准文件并—编制相应专用本 】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不得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商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商的技术标准以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的可!以用“?相当:于”进行表》示   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在开始发!。售5日前《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自行》编制标底《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   【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编制【。人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涉及》房建等其他》专业的?编制人员还应当【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   》标,底和合同估算价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预算依?据有关计价方法【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养护—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六条 !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二)?实施项目的条—件较为?复杂的?;   (三)【多数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宜召》。开标前会议澄清【和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八条:。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修改、补充和澄清!以及在标前会—议上对有关问题作出!的解答应当以补遗】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印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修改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将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最,后一次修改的—15日后 第—二十九?。条 :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没有特殊原因—的不得终止招标  ! 第四章《  投?。   ? 标: ,第,三十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及【能力  《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该!养护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三】十一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第三十—二条 ?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三十三条 【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更改、】撤回的书面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  第五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在开《标时公?布   开标应当】符合规定程序—应当保?留投标人的签字和现!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五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评标?专,家应当在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跨长江大—。桥等:技术难度大、—工艺技?术有特殊要求的养】护项:。目对评标专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应当?提前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理由并征得同—意后所需评标—专家可以在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交通运输部》专家库或省其他行业!专家库中《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时间安!排,在距离评标开—始尽可能《短的适当时间从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按?抽签信息表上—的顺序通《知专家并将不能参】加评标的专家和理】由,及同意参加评标的专!家在专家抽签信【。息表中予《以注明并由》负责通知的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字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选,派熟悉招标工作且素!。质,好的:人员或?委派招标代》理机构?组,成清标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清【标工作组应当—协助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工作所需的】各种表格对投—标文件进行》。摘录:协助符?。合性审?查等并?将查询?。得到的投标人信【用档案纳入清标【资料 ?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清标工作《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侵犯投标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 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双信封评标法和!性价比法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事】先确定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养—护项:。目应当?优先选择《采用合理低价—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和合理低价》法的招标项目且潜】。在投标?人较:多时应当《。实行资?格预审 第三十九】。。条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予以算术性修】正  ? 详细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业】绩与信誉、财—务能力进《行评审?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废标实质】性条款进行废标判】定不得人为》故意废标 第四十一!条  评标》结束后发现招标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信息、数据有—误,或不完整或者由【。于评:标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修正评标报告和】评标结论 第—四十二条《  招标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判定为废标的;  ! (四)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  (五)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规定的履!约担保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其他中标候选人又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  (六)由于招标!人或投标人违法、】违规导致中》标无效的 第四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前1?至3名分别》作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和:。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  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至少》7日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后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应当将》招,投标情?况、评标《工作报告和》中标:结果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中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标项目】所在设区《的市域以外的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工作基地以满足养!护要:求并纳入履约考核】   放《弃中标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的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以及中标人存在【的不良行为》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经审核后将结果【记入中标人的—信用档案《 第:四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妥善保存招标项目!的有关资料》确保:从立项审批到合【同备案的招投—标,资料全面完整—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文》字材料、光》盘等一并归档备【查   第六章【  :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八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本《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全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二)接?。受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的备案《并,。。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重】要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  :(三)对《全,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管理;《   (《四)监督检查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及履行的【情况;   (【。五)依?法调查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投诉; 【   (六)对【参与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重要》。招标投标程序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招:标人应当同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参加【也可以?。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四【十九: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招标?相关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并就【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第【五十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依法查处》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记入其信【用,档案并提请招标【人注意;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建议资质管》理机构依法暂停直】至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 第五《十一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等过程中的诚信行】为进行动态记录并】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十二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对!评,标专家进行监督、】考核 第《五十:三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受理招标【投标:相关投诉《并及时认真核查经】查明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第五十四》。条 : 对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六条 —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通!过划分标段和—标包:、人:为低估单项合同【估算价等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三)在!规定时?限外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  (四)伪造、】隐匿或者销毁—招标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  《 ,(五)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六)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七)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或者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的;   》(八)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未经批准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 !  (九)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限、【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限《、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少于规】定时限?的;  《 (十)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而】不重新招标的; 】  (十一)委托】无资格或者》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   (十二)】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漏《标底的;《。   (十三—)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十四)?。。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十—五)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 (十六《)评标标准未量化】或者使用《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而影响评》标结果的;   】(十:。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十八)【。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影响评标—结,果的;   —(十:九)将标底作为评标!唯一依据《的,   招标人有以上!第(五)《。~(:十一)项行》为之一招标已经结】束的:招,标无效   招标人!。有以上?第(十二)》~(十五)项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 招标人《有以上?第(十六)~(十九!)项行为之一的评】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一)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二》)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  (三)在—规定:时,限外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四)【伪造、?出借、涂改、转让资!格证书的;   】(五)无资格、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 ,  :(六)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的  ! 招标代理》。机构:有以上第(一)【、(二)项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八条【 ,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一!)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二)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四)【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五!)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六)被确》定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七)中标后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 ,。 投标人有以—上第(一)、(【二)、?(,三)项?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  投标人有以上第!(四)、(五)项行!为之一的《转让、分包》无,效 第五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   (一)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 (二)《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 (四)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 第六十条 【 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中标》无效、评标》无,效、:招标无效的应当依】照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后《备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法重新评》标或者依法重新招】标   《第八:章  ?附 : ,  则 第六十一条! , 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范围】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第六条—。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发?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苏交【法〔2007〕5】9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