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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本省高!。速公路事业》的发展规范和完【善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含跨江大《桥,、隧道下同)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的高速?公路养护项目范围】包括高速《公路及其相关的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收费?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涉及养护!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维【修保养、专项工【程、大修《工,程,等以及与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达到—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第三条】  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养护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范围 】。第五条  高速公路!养护项目使用—下列资金并达—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  《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  — (三?)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者,借贷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含—中央和省外国—有企业资产实—际占控股地位的)】 ,第六:条  高《速公路养护》项目达到《。下列:。标准必须进》行招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试验检—测等;  》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附属!设施系?。统维护等;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专项》工程(不含路面专项!工程:)、大修工程等; !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路面专【项工程?;,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养护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六)单《项合同?估算价无法确定但】预计年?。度合同总量达—到,上,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可以采—用,预估工程量、—按实:际计量支付》的方式进行单价招】标  ? 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最:。小标段宜为连续20!公里以上或者小【于20公里的整【条路段 第》七条  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附属设】施,系统:。维护等项目合同年】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年: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通过划分标—段和标包、人为低估!单项合同《估算价?等方式?规避招标严禁—指定分包、》违规分包、违法转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第三章  招—  : , 标: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项目《依据项目管》理权限已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二)?。项目已列入年度养】护,计划;  》 (三?)具备?相,应资金条件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有关养护方案或设计!文件已经完成;  !。 (:五)拟采购货—。物有明确的用途与技!术要求;  — ,(六)招标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公开招标  —。 (一)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 (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 第十一》条  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 (一)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费用与合同估算价相!比过:高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将,拟邀:请的:投标:人名单及《相应材料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申请邀—请招:标时应当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 依照本办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招:标的;  》 (二)养护—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三)施工所需的】主要技术、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的; ?  (四)》停建:或缓建?后恢复的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 (:五):经招标确《定的高速公路路面】日常维修保养、道】路清扫保洁、—安全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附属设!施系统?维护及桥梁和路面】周期性检测》等项目?。。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履约考核!。均为优良且信用【等级没有降低在维】持,原合同内《容和:标,的额增加不超过5】。%的条件《内经过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同】一标的和原合同期的!承包合同但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   (六)!为,了保证?原有:工程或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原中》标单:位继续提供维护服】务或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维!护服务合同总—额或一次《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  《 (七)在同—一年度?同一内容《。项目经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后均!只,有两家或两》家以下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   【。(八)潜在》投标:人为唯一潜》在投:标人的;  —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其他—情形:  ? 因突发事件、紧】急抢险、战备—需要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发包:人应当在事后—1,5日内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  申请!不招标?时应当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招标人按招】标内容和标的—。要求: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第十六条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  (三)》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 (四)有三名【或者:三,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能力的!人,员;:   (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和工作能力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其他【媒体进行发布 【 ,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并明:确要求潜在投标人】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信【用档案 《  招标公告不得含!有限制?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内!容 :第,十,。八条:  :对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资格预审【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一)资格预审【须知;  》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和标准;】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 (四?)有关附件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从发布招【标公告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一?般不得少于1—4日 第十九条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关联关系的公司(!具体要求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不得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   对—同一:养护项目设置—多个合同段同时进行!资格预审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在同一批招】标的合同段中允许】通过的合同段总个数!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条  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评审工作》资格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资:格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评审原》。。则、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每个?招,标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数量!应当不少于8家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5—。日前将资格预审评】审报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后?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第二十二条】 , 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时招标人!可,以改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并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有部—、省行业标准文件】的应:当采用部、省行【业标准文件并编【制相应专《用,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不得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商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商的技术—标准以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的》。。可以用“相当于【”进行表《示   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文?件在开始发售5【日前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自行?编制标底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   ?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编制人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涉及房》建等其?他专业的编制人员还!应当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  — 标底?和合同?估算价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预算依据有关—计价方?法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养护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  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六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  (二)实—。施项目的《条件较为复杂的; !。  (三《)多数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宜召开标》前会议澄清》和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修改、《补充:和,澄,清以及在标前—会议上对有关—问题作出的解答应】当以补遗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印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修改!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将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最后一次修改的1!。5日后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没有特【殊原因?的不得终止招标【   ?第四章 《 投    标【 第三十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资格》及能力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该养护!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三十一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更改、撤回【的书面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 第五章 》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在开标时公布 【 , 开标应《当符合规《定程序?应当保留投标人的】签字和现场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五条】 ,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总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应当在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跨长江大桥等技术】难,度大、工艺技术有】特殊要求的》养,护项:目对评标专》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人:应当提前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理由并征得【同意:后,所需评标专家可以】在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交—通运输部专家—库或省?其,他行业专《家库:中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时间安排在距—。离评:标开始尽可能短的适!当,时间从省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按抽签信息》表上的顺序通知专】家,并将不?能参加评标的—专家和理由》及同意参加评标的】专家在专家》抽签信息表中予以注!明并由?。负责通知的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字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选派:熟悉招标工作—。且素质好的人—员或委派招标代理】。机构组成清标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清标工作】组应:当协助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工作:所,需的各?种表格对投标文件进!行摘录协《助符:合性审查等并将查】询得到的投标—人信:用档案纳入清标资】料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清标工作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侵犯投】标人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双?信,封评标法和性价比法!。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事先—确,定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 养护项目应当【优先选择《采用合理低价—法 :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和合理低—价法的招标项目【且潜在投标人—较多时应当实行资格!预审 ?。第三十九条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初步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予以算术性修正】   详细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业绩:与信誉、财务能力进!行评审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废标!实质性条款》。进行废标判定不【得人为故意》废标 第四十—一条  评标—结束后发现招标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信息、数《。据有误或不》完整或者由于评【标委员会的原—因导致评标结果【出现:重大偏差《的招:。标人应当及》时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招标人》由招标人《邀请: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修》。正评标报告和—评标结论 第四【十二条  招标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  (三)所有投标!均被判定《为废标的;  【 (四)经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  (五)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规定】的履约担保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而其他中标候】选人又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六)由!于招:。标人或投标人违【法,、,违规:导致中标无》效的 第四》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前1至3—名分别作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和: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名—单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示至少7《日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后,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应当将招投标情】况、评标工作报告和!中标结果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中标人工商【注册地在中标项目】所在设区的市域【以,外的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工作》基地:以满足养护》要,求,并纳入履约考核  ! ,。放弃中标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合同《签订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内容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的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以及中标人存【在,的不良行为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经审!核,后将结果记入—中标人的信用—档案: ,第四十七《条 : 招标人应当妥善】保存招标项目的【有关资料确保从【立项审批到合同备案!的招投标《资,料全面?完整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将文字材料!。、光盘等一并—归档备?查   第六—。章 : 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八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对本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包括  】 (一)对全—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接受: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的备】案并对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重要招标投标程】序进行监督管理【; :。  (三《)对全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管理; —  :(四)监督检查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合同签订!及,履行:的,情况;?  : (五)依法调【。。查,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有关》投诉;   (】六)对?参与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 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等重要招—标投标程《序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招标人—应当同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参加:也可以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四十—九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招,标相关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监督《并就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第五十条 【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依法:查处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记?。入其信用档案并提】请招标人《。注意;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建《议资质管《。理机构依法暂—停直至取消》其招:标代理资格 第五十!一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等—过,程中的诚信行为进】行动:态记录并定期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十二】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评标专家】考核管理办法对【评标专家进行监督】、考核 第五—十三条 《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受理招标!投标相关《。投诉并?及时认真核查—经查明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建立案件【移送制度 第五十四!条  ?对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情况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六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通过划分标段!和标包、《。人为低估单项合【同估算价等方式规】避招标的; —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 (三)在规定时限!外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 ,(四)伪《造、隐匿或》者,。销毁:招标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   (《五,)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六)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七!)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或】者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的;   】(八)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未《经批准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  《 (九?)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限、: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限、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少于规定时限的!。;   (》。十)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而不?重新招标《的;   (十一】)委托无《资格或者《资质等级不》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   (十】。二)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漏标:底的:;   (十三)】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十,四)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 (十五)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六)评标》标准未量化》或者使用招标文【件未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而】影响评标结果的; ! , (十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以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十八)评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影响评标】结果的;   (十!。九,)将标底作》为评标?唯一依据的   】招标人有以上第【(,五,)~(十一)项行为!之一招标已经结束】的招标?无效 ?  招标人有以【上第(十《二)~(《十五)?项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  招标人有—以上第(十》六)~(十九—)项行为之一的评】标无效? 第五十七》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一—。)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二)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在规定时限外】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  (?四):伪造、出借》、涂改、转让资【格证书的; —  (五)无资格】、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   (六)【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的【。  : 招标代理机—构有以?上第(一)、—(二)项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八】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一)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二)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 (四?)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 (五)《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六)被确定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七)中标后!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   投标人【有以上第《(一)、(二)【、(三)项行为【之一的中标无效【   ?投标人有以上第(四!)、(五)》项行为之《一的转?让、分包无》效 第五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   【。(一)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二)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 ,(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的 第【六十条?  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中标无效、评标无效!、招标无效的应【当依照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后?备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法重新!评标:或者依法《重新招标  — 第八章 》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范围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第!六条:规定的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发包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苏【交法〔20》07〕59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